中新网深圳7月2日电 (郑小红 朱族英)记者2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近日对一宗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深圳市首次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2020年3月12日,做医疗器械、口罩等生意的黎小姐因朋友向其购买口罩,正好看到微信群上一位自称“刘总”的人称有大量的医用口罩,于是黎小姐与“刘总”加了微信,随后“刘总”发来了口罩的样品,黎小姐一看是某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医用口罩,约好价格采购了3000个。3月14日,黎小姐收到该知名品牌口罩后,便将照片发到一些微信群。群上正好有一位该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黎小姐,称这不是该品牌医疗公司的正规医用口罩。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深圳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一位老板。2020年2月,刘某在网上找人非法印制了一批带有该知名品牌医疗公司商标、“食药监械(准)字”编号的医用护理口罩包装袋、然后购买了一批“三无”口罩,分别装入包装袋中,自己用封口机进行了封装,冒充该知名品牌公司的医用口罩对外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刘某共对外销售12550个假冒医用口罩,非法获利24015元。
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对刘某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要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刘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刘某按照已流入市场的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的销售金额,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