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放射防护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ooofff.com 时间: 2012-09-26 浏览次数:848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实行放射防护“六项制度”的通知》和邹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市32家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检查组采取查阅文件资料
询问相关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重点查看了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机构主体责任制、放射场所辐照危害公告、放射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配备、受检者放射防护用品使用、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以及放射卫生档案建立等“八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以及放射卫生档案,与卫生监督机构签订了《放射卫生管理责任书》,现场有放射场所辐照危害公告标识,配备了受检者放射防护用品。针对部分放射诊疗机构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正确使用放射防护用品及未建立受检者放射防护用品使用登记等问题,现场下发了2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9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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